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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搬迁引发的罢工案

光电(深圳)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集团是台湾一家上市公司,光电(深圳)有限公司位于龙华新区某某工业区,2012年12月,光电(深圳)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成立东莞某光电有限公司。2013年6月左右,该深圳公司准备搬迁至东莞公司处

公司台干在得知公司搬迁消息后,与员工沟通征求意见的过程中,没有认识到工业园内企业搬迁的大环境,以及沟通方法不当等因素,导致公司中层干部架空领导层,从2013年7月底开始出现全厂消极怠工的情况。

因此,该公司方聘请杨时雨律师作为主办律师,介入处理该群体性劳资纠纷。

2013年8月1日,大批员工上街堵路,到街道办信访,街道办工作组到公司进行情况调查。期间,杨律师代表公司制定工作方案、向员工普法、取证、按照工作计划及时起草公告文件、与工作组成员沟通,使他们相信公司是合法搬迁、协助公司与其他代工公司沟通,以分解生产压力、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,安排新员工恢复生产、与闹事员工沟通,面临员工的无理辱骂,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、在员工围厂的情况下,与公司老板共进退。经过21天的时间,公司逐步恢复生产。公司结合客观情况,及时处理了坚持到最后的十几名员工。这些员工不服,提起劳动仲裁,经过仲裁、一审、二审三个程序,终审判决公司对这些员工的处理属于合法辞退。

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,不仅需要具备娴熟的法律知识,还要由强悍的心理素质和随机应变的社会经验。同样,建议企业方能在搬迁的想法确定后,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,专业律师及早介入,能有效避免矛盾损失的扩大。

2020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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